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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条件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定义是什么?

具备下列条件的企业可以享受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条件

1、经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审查认定为重点龙头企业;

2、生产经营期间符合《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及运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企业;

3、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并与其他业务分别核算的企业。农业龙头企业所属的控股子公司,其直接控股比例超过50%(不舍50%)的,且控股子公司是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上,并与其他业务分别核算的企业,可享受农业龙头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从企业被认定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年度起,对企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农林产品初加工取得 的所得,3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是指以农产品加工或流通为主业,通过各种利益联结机制与农户相联系,带动农产进入市场,使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在规模和经营指标上达到规定标准并 经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认定的企业。

什么是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

答: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是由国家农业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财政部、国家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全国供销合作总社8个部门共同认定的农业企业,

根据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制定的《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企业经过企业申报、各地推荐、专家评审、部门审核、媒体公示等环节,达到标准,最终授牌。  为确保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质量和水平,8部门组成的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对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建立竞争淘汰机制,做到有出有进、等额递补,每两年对企业进行一次监测评估。对主营业务脱离农业、带动能力明显不足、产品质量出现重大问题等不合格企业,取消其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资格。

“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由国家农业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财政部、国家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全国供销合作总社8个部门共同认定,根据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制定的《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企业经过企业申报、各地推荐、专家评审、部门审核、媒体公示等环节,达到标准,最终授牌。

第一,必须是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是立足“三农”、服务“三农”,在农业生产、加工、服务产业链上的重点企业;

第二,必须是产值高、带动力强、品牌影响力大的企业,才可能成为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是由国家农业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财政部、国家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全国供销合作总社8个部门共同认定的农业企业,

根据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制定的《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企业经过企业申报、各地推荐、专家评审、部门审核、媒体公示等环节,达到标准,最终授牌。  为确保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质量和水平,8部门组成的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对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建立竞争淘汰机制,做到有出有进、等额递补,每两年对企业进行一次监测评估。对主营业务脱离农业、带动能力明显不足、产品质量出现重大问题等不合格企业,取消其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资格。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